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第6條 法規: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6條 投保義務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法尚未結案之罰鍰。但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