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第2條 法規: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2條 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受處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於所處罰鍰未移送強制執行前,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一、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本法罰鍰。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