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標誌、標線、號誌所用顏色,依臺灣區塗料油漆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審定之劃一編號為準。
除黑色、白色、螢光黃綠色及螢光黃色外,其餘各種顏色標準規定如下:
一、紅色:色樣第二十五號。
二、藍色:色樣第四十七號。
三、黃色:色樣第十八號。
四、綠色:色樣第六號。
五、橙色:色樣第六十四號。
六、棕色:色樣第五十一號。
七、磚紅色:色樣第二十六號。
反光材料顏色標準則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4345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