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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05條

各種號誌控制器均應能自動運轉。
行車管制號誌、行人專用號誌及車道管制號誌並應具備手動操縱系統。
各種號誌管制器在無法依其正常時制運作時,應能自動執行預設時制計劃或閃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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