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線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線道車先行。
視需要設於支線道之路口,或讓路標誌將近之處,在雙車道路面上,依遵行方向設於右側道之中心部位。
本標線線型為白色倒三角形,如路口未設行人穿越道線,則加繪兩條平行白虛線,間隔三十公分,線段長六十公分,線寬三十公分,間距四十公分。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