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1-1條 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四章 行人 第81-1條 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