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1條 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1條 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應遵守本條例有關道路交通管理之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及憲兵指揮。國軍編制內之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違反前項規定之處罰,由國防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