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第5條 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5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或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措施,必要時,得對職業汽車駕駛人施以講習。前項講習之調訓條件、對象、執行單位、課程、時數、列管,及公司、行號提供受僱職業駕駛員名冊之處理等調訓作業計畫,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依據業務推動需要訂定執行,並於實施前,檢具計畫報送交通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