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汽車因故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逾期即將牌照註銷。
超過停駛期限註銷牌照之車輛,如須復駛時,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重新申領牌照。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