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6條 本檢驗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前二個月,檢驗機構得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