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5條 交通部受理前條申請後,應先審查所送檢驗計畫書及各項文件,並應派員實地查核其檢驗作業流程及各項文件所載內容與實際情形是否相符。經查核合格者始予許可。交通部辦理前項審查及查核作業,必要時,得邀請與罐槽車罐槽體檢驗相關之機關或專業人士組成審查小組協助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