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8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所屬人員是否落實執行其所訂定之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