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第14條 法規:停車場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二章 路邊停車場 第14條 路邊停車場之費率,應依第三十一條規定定之;其停車費得以計時或計次方式收取,並得視地區交通狀況,採累進方式收費或限制停車時間。採計時收取,得以三十分鐘為計費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