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第10條 法規:停車場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0條 為配合都市發展及交通運輸系統建設需要,地方政府於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應劃設或增設停車場用地。前項用地之劃設或增設,地方主管機關應視需要提具規劃案,送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