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7條 法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7條 汽車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並先利用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全距離,方得駛入主線車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