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備具申請書、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審查。
前項評估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前言:(一)開發內容說明。
(二)評估範圍。
二、基地週邊現況:(一)都市計畫與週邊土地使用現況。
(二)重大建設計畫。
(三)週邊道路動線分析。
(四)道路幾何特性與服務水準分析。
(五)停車供需分析。
(六)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狀況。
(七)人行動線分析。
三、基地開發交通影響分析:(一)基地開發衍生交通量推估。
(二)衍生停車需求分析。
(三)基地開發衝擊分析。
四、停車場規劃與設計:(一)停車場出入口動線、視距、安全設施分析。
(二)停車位空間(供給)佈設與數量配置圖說。
五、交通改善措施與建議:(一)施工期間交通維持措施。
(二)基地交通配置、規劃說明及改善對策。
(三)目標年期交通評估。
六、附則:(一)申請單位名稱、負責人之姓名、地址、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二)評估委託書。
(三)評估報告撰寫者姓名、履歷及簽章。
(四)依法登記執業之交通工程技師簽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