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4條 受限駕駛人啟動管制車輛前應啟動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進行吐氣酒精濃度試驗,並於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未檢出吐氣酒精濃度時,始得啟動。受限駕駛人駕駛管制車輛,不得由他人代為解鎖車內配備之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