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3條 受限駕駛人經考驗合格後,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管制車輛後,公路監理機關始得發給持照條件註記自核發日起一年內僅能使用管制車輛之駕駛執照,受限駕駛人並應依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