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8條 法規: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8條 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廠商於銷售其產品時,應於使用說明書加註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勿於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以維交通安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