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第6條 法規: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6條 市區汽車客運之票價,以人為單位,其各種票價之訂定,得參照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