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第13-1條 法規: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3-1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汽車檢驗員具汽車修理工作經驗者,得依年資折抵實習天數,其折抵實習天數如附表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