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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於桃園機場、臺北機場及高雄機場營運之車輛除應遵守本辦法規定外,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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