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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工程全部或一部完竣時,應編具竣工報告,申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派員勘驗合格後,方得開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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