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51條 法規: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五章 經費 第51條 地方政府為辦理修建工程,因財力不足需申請上級政府補助時,必須自籌經費予以配合,其配合比例由上級政府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