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裝卸由託運人或受貨人為之。
但鐵路機構得公告特定裝卸作業由鐵路機構為之,其費用由託運人負擔。
託運人或受貨人使用鐵路機構設備裝卸貨物時,應依鐵路機構規定繳納費用。
鐵路機構應就前條第一項所定危險物品及其他因安全考量經鐵路機構公告之貨物,訂定裝卸運送安全作業規定。
鐵路運送規則 第51條
第三章 包裹及貨物運送 › 第三節 貨物運送 › 第二款 運送
第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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