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送規則 第29條 法規:鐵路運送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章 旅客運送 第29條 鐵路機構發行定期票及回數票者,應就第十六條、第二十條規定事項及掛失、使用紀錄、有效期間、使用規定等另行擬訂使用須知,納入旅客運送契約中規定。鐵路機構發行聯運票者,應就第十六條、第二十條規定事項及有效期間、使用規定等另行擬訂發行須知,納入旅客運送契約中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