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56條 法規: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1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初測 › 第七節 總圖 第56條 平面圖之比例尺為十萬分之一,並表示下列事項:一、路線及公里數。二、正北方向。三、省市城鎮。四、河流及山脈。五、適當之等高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