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37條 法規: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1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初測 › 第三節 水平組 第37條 水平轉點(TP)水平標點(BM)及導線交叉(IP)之高度,以樁頂為標準,讀至公厘,導線木樁之高度,以樁前之地面高為標準,讀至公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