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6條 法規: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四章 養護 第16條 專用側線如遇天災事變須特別整修或更換設備時,其所需費用概由申請人負擔。前項費用,於該項工程動工前繳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