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62條 法規: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鐵路路線之養護 › 第一節 路基、軌道及橋涵 第62條 在易於腐蝕地點之鋼軌及其配件,應施以適當之防鏽。鋼軌及道岔磨損、腐蝕已達規定限度或損傷破裂有危險之虞時,應抽換之。前項磨損腐蝕限度,應由鐵路機構按路線等級及鋼軌輕重規定之。隧道內之鋼軌及其配件,每年至少精密檢查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