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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進站、出發、閉塞、掩護等號誌之顯示,在相當距離難以辨認時,應於其前方適宜地點設置號誌預告機或遠距號誌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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