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54條 法規: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五章 高速鐵路養護 › 第一節 路基、軌道及橋涵 第154條 隧道上及隧道內之排水設施,鐵路機構應經常檢查,保持排水暢通。隧道內頂部漏水、襯砌剝離或隧道頂拱圈損傷,鐵路機構認為有修理之必要時,應即修繕。隧道、橋梁建築界限外之附掛物或其他設施,鐵路機構應經常巡查,以防止其侵入建築界限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