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軍事運輸條例實施細則 第24條 法規:鐵路軍事運輸條例實施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輸送 第24條 大量軍事運輸,軍事運輸機關編製軍事運輸計畫書,於三日前送鐵路局,或當地最高鐵路負責單位,轉報鐵路局取得協調辦理。前項軍事運輸計畫,應將人員、軍品、數量、起訖站名、預定出發到達日期所需車輛,乘載日時等,記載於運輸計畫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