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軍事運輸條例實施細則 第23條 法規:鐵路軍事運輸條例實施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輸送 第23條 鐵路運輸國軍陣亡官兵骨灰二十具以下者,由護送人員伴同搭乘普通旅客列車,其忠靈箱安置在行李車內;二十一具以上者分批運送,或另配適宜車輛載運。鐵路運送陣亡官兵靈柩一至二具者,得安置於普通旅客列車行李車內,三具以上者,另配適宜車輛載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