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母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視交通建設計畫之性質,備具民間投資資訊,供民間投資人索閱,並參酌民間機構建議事項,擬訂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之公告內容。主管機關應本於合作精神及不違反原公告內容,與民間機構簽訂興建、營運交通建設之契約。主管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興建、營運交通建設之契約內,得明定由雙方組成協調委員會,就契約履行及其爭議事項協商解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