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母法 第18條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取、棄土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依法令規定應提出之水土保持計畫書。二、依法令規定應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三、交通路線之規劃。四、取、棄土區規劃:包括取、棄土之期限及容量、原地面高程及計畫填挖高程等。五、其他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