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母法 第17條 民間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先行進入或使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及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