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31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融資與稅捐優惠 第31條 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供其直接使用之不動產應課徵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取得時應課徵之契稅,得予適當減免。前項減免之標準,由財政部會商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