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27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融資與稅捐優惠 第27條 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營運並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後,不論其股票是否上市,均得發行公司債。前項公司債發行審核辦法由交通部會同經濟部及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