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 第2條 法規: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條 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概依本辦法辦理。前項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包含國營、地方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