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法規: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1條 記帳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記明冊號、起迄日期,妥善保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