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4條 法規: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4條 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及其他應記載及遵行事項,其內容如附件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