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13條 法規: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3條 死亡者如無撫卹金合法領受權之遺族為其殮葬時,由本機構酌核殮葬所需費用,指定人員代為棺殮營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