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法規: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3條 本基金管理機關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三、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四、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報本部調整費率之核定或核轉。五、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六、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報本部重要財務事項之核定或核轉。七、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