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5條 法規: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三章 終止投資契約後之接管 第15條 第三條第二項第六款所定接管營運之起始日起,為維持營運不中斷,民間機構原雇用人員得由接管人繼續雇用,民間機構應為必要之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