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1-1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四章 會議 第15條 本處處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