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其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襄助之監督執行。
二、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課、室、隊站業務之督導考核。
四、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五、其他有關處務之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