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規: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4-01-2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權責 第14條 本處處長綜理處務,其權責如左:一、工作計畫之指示及決定。二、各課、室、隊、站業務之監督、指揮及考核。三、概算編製及預算分配之決定。四、各級人員任免、考核、獎懲之核定及擬議。五、工作報告編擬之指示及決定。六、重要會議之主持。七、文稿之批閱及核判。八、其他有關處務之綜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