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0條 總經理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其所屬機構;協理襄助之。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