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7條 經指派擔任指導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乘務員訓練、考查乘務員工作狀況。二、考核乘務員服務成績、行車設備之調查等。三、分段未設指導股,指導股掌理事項由運轉股辦理。四、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